报告专家:Tom Stoneham
报告时间:2026年05月13日
报告地点:行敏楼634A
邀请单位:公共管理学院
报告摘要:本讲座聚焦对“道德权利”学说的系统反思。该学说通常包含三个彼此关联的主张:个体拥有可主张或放弃的道德权利;权利的侵犯构成一种独立于伤害的特殊“加害”;以及个体在其私人领域中具有类似“小规模主权者”的地位。讲座将指出,这一框架通过赋予受害者指责、索赔或要求道歉的地位,在道德关系中引入了一种不必要且在规范上可疑的权力结构。进一步而言,这种结构源于对个体主权的预设,而这一预设本身亦缺乏充分的道德根据。通过对上述三项主张的整体性拒斥,讲座论证:即便放弃道德权利理论,我们仍然可以完整地讨论伤害、利益与不当行为;所失去的,仅是为“因权利被侵犯而产生的怨愤”提供正当性的理论资源。因此,以道德权利为基础的伦理理论既非必要,也未必在道德上更可取。
报告人简介:汤姆·斯通汉姆(Tom Stoneham)现任英国约克大学哲学系教授,是当代英美分析哲学领域的重要学者之一。主要研究方向为早期近代哲学、形而上学与心灵哲学。其学术工作以对乔治·贝克莱哲学的系统重构与辩护而著称,在贝克莱研究领域具有国际领先地位。斯通汉姆教授长期致力于经验主义传统的当代表达,围绕知觉、本体论承诺以及实体与性质关系等核心问题展开深入研究。代表性著作包括 Berkeley’s World: An Examination of the Three Dialogues 等,在国际一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对贝克莱哲学、观念论以及知觉理论等问题产生了重要影响。斯通汉姆教授还曾担任多个国际哲学期刊的编委与学术评审,积极参与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在推动早期近代哲学研究及其当代意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