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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供稿: 社科院

各有关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依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苏政办发〔2019〕88号)和《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若干具体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我校若干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请各学院对照《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若干具体工作的通知》中具体申报范围和申报资格与要求,动员符合申报要求的老师们认真准备,积极申报。

申报成果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成果形式为著作(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论文(理论文章)、研究报告、普及读物。

二、申报时间

本届评奖采用网络申报方式。成果申报须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成果全文电子版,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

申报系统于2026年8月28日9时开通,网络申报校内截止日期为9月5日,9月6日-9月14日学校审核,9月15日17时网络申报系统关闭

三、申报网址

网络申报地址:https://skpj.jsskl-xxgl.cn:8091/skps/index.html,或通过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org.cn)链接进入申报平台。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电子稿;

2、纸质的《申报表》一式2份,纸质申报成果2份(申报成果为期刊论文的,第二份成果可以提交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有关该项成果的证明材料等一式2份,《申报表》、申报成果无需装订成册,分开放置。

普及成果申报形式为著作,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普及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须提供中文全文翻译,申报者对其翻译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论文且无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

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

非公开出版发表的内部成果,须报送申报成果、申报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各两份。

3、如涉及多卷本、丛书或其中的单本、系列论文等等形式的,请仔细研读《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若干具体工作的通知》中的申报资格与要求。

五、具体申报流程和时间

1、申报者进入省社科评奖申报系统页面申报;

2、申报完成后(系统中审核通过,申报人收到手机短信信息),申报人下载打印申报表,各学院将申报表、成果和附件材料汇总后集中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成果科(厚生楼206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wsky@njnu.edu.cn,纸质稿、电子稿截止日期:2026年9月17日下午17时。

联系人:黄老师 李老师 电话:85891419

社会科学处

2026年8月26日

日期: 202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