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2026年度第一次)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南师出版基金”(文科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现启动2026年度第一次“南师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范围
资助范围主要分以下六类:
(一)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原创性成果;
(二)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创新性的著作、教材、译著;
(三)南京师范大学相关学院集刊和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学术刊物;
(四)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相关高水平学术活动开展和人才培养;
(五)项目学术影响力与社会效益评估支持技术与平台建设;
(六)南京师范大学校友的优秀成果。
二、资助标准
本基金资助标准原则上是成果出版所需的出版费、版权费等,以及学术活动开展或人才培养所需的专家评审费、差旅费、会议费、宣传推广费、奖助学金等。
成果出版资助分重大原创性成果、重点研究成果和优秀研究成果。重大成果单个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5万元,重点研究成果单个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优秀研究成果单个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丛书、古籍整理等特殊成果,以及特别优秀的重点、重大项目,可适当提高资助额度。
非重点出版类项目,根据项目规模及影响评审确定资助金额。
三、申报要求
(一)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
(二)申请教材出版资助的主编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及以上教学经验。
(三)申请人须是项目著作权所有人,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若著作权属多人所有,由第一申请人提供有全体著作权人的签名授权。
(四)申请人在申请资助时,书稿完成度应不低于60%;新形态教材和数字教材还须同时提供资源建设方案和部分数字资源样品。
(五)申报的出版类项目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申报人应在入选后4个月内向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提交完整书稿。
(六)申报前已完成的项目不予资助。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1.“南师出版基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4份);
2.全体著作权人签名的授权书(附件2,多人合作填写);
3.图书出版项目已完成部分的成果。
以上材料按照申报表、授权书、样稿装订成册,无需另设封面。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1.“南师出版基金”申报表电子文档;
2.全体著作权人签名的授权书扫描件(多人合著作品);
3.纸质图书的wps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以单册书稿内容为单位提供);新形态教材、数字教材建设方案及部分数字资源样品。
五、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 2026年9月11日。
六、申报方式
申报人填写并提交申报纸质材料(申报书,已完成的书稿或样品,授权书),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联系人:施老师,王老师。邮箱:nscbjj@njnu.edu.cn。联系电话:13347709330,025-83598960。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2号 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