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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进首批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关于成立首批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的通知》(宁师大202554)已下发。为切实做好首批校级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校务会议精神及《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宁师办〔20254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室应紧密围绕国家战略与学术前沿,主动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推动研究范式创新。要着力打破学科壁垒,深化实质性交叉融合,组织开展战略性、前沿性攻关研究,力争在构建自主知识体系、服务区域发展、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提升实验室的核心竞争力与学术辐射力。

二、各依托学院是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内部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在人才引进、场地配置、经费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持续保障,确保实验室专业化、规范化、实体化运行。同时,要加强日常指导与监督,协助做好实验室的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及安全、保密、学术伦理等相关管理工作。

三、首批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均为培育建设,建设周期为5年(含1年试运行期)。学校将依据建设任务书,对实验室进行年度检查、中期评估和期满考核,实施动态管理与优胜劣汰。学校将根据实验室第一年建设的目标达成度与阶段性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对建设进展显著、成果突出的实验室,将加大支持力度并优先推荐申报更高层次平台;对评估不合格、建设不力的实验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立项。

四、各入选实验室须严格按照校级管理办法要求,聚焦研究方向,科学规划建设目标与路径。请各实验室于2026331日前完成《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任务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厚生楼208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人文社科院邮箱rwsky@njnu.edu.cn

请各相关学院及各实验室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项建设任务,确保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为建设高水平大学贡献力量。

联系人:俞小松、聂从梅

联系电话:8589130385891760


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6126






日期: 2026-01-26